12月1日,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南宁市近日创新出台《南宁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并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细化明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接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补助标准的细则文件,将从制度层面真正形成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就业服务网点设施运营和服务项目提供,有效推动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基层就业服务供给新模式加速落地。
突出破解痛点,打造南宁样板。《细则》的出台,是南宁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部署的实践行动,在全国人社系统真正掀起探索“小投入”撬动“大市场”的改革创新局面,着力破解当前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中配备运营、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各类标准不统一,市场化就业服务运营不持续等现实痛点,创新打造以市场化服务促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可持续运行的南宁样板。
突出制度创新,加强考核激励。《细则》在全国首次创新明确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的补助对象与标准、运营准入与退出、考核内容与结果运用、补助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等规范机制,为基层人社部门提供了直接明了的可量化、可考核、可操作的评分标准。人社部门按照“先运营后补助”的模式,围绕劳动者、用人单位、基础运行三个服务类别,定期考核评价服务成效,根据考核结果等次给予服务机构管理方或运营方对应补助。
突出多元参与,合力共建共享。《细则》提出构建“政府主导+基层落实+市场运营+社会参与”长效模式,鼓励多元资源力量参与全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依托市场专业服务机构,承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运行,鼓励和倡导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理念。对政府设立的,以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援助建设、支持建设或联合建设,并经备案同意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均同等享受运营补助。
下一步,南宁市人社局将持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突出《细则》政策宣传和落地见效,持续深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基层就业服务网点提升服务质效,帮助更多求职者“找到好工作”、企业“招到满意员工”。(作者: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