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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方性法规落地实施 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
187753369459649740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日期:2025-01-10

本报厦门讯 (通讯员 厦仁轩)今年1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开始施行。这是大陆首部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性法规,于2024年10月25日由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支持鼓励台胞来厦门就业,厦门市推动台湾人才职业资格便利化管理改革,先后于2023年8月、12月发布两批《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扩大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的范围和力度,采认95项台湾职业资格。为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厦门市积极总结提炼改革实践成果,率先探索《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立法。该法规共11条,以“小切口”服务对台工作大局,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形式、流程和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的直接采认工作机制。台湾同胞经职业资格采认后在厦门提供相应专业服务,享有对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同等待遇,并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破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在厦门适用的制度障碍,为台胞来厦就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近日,厦门市依法同步发布第三批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包含15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类(准入类)5项,技能类10项,重点涵盖幼儿园教师资格、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以及计算机维修工等职业资格。新增采认台湾技能人才40名,目前,全市已累计采认台湾人才2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