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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欠薪问题源头防治
1866654396180373505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4-12-11

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实现全省在建项目全覆盖,将欠薪隐患吸附在企业内部,化解在萌芽阶段。今年3月印发《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建设标准、维权流程、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和统一,推进维权中心建设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目前,全省6532个在建项目全部建立维权中心,涉及工资发放、合同签订、用工考勤、工程量核算等苗头性矛盾纠纷得到就地及时化解,构建了“建设单位牵头负责、施工单位协同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农民工广泛参与”的防欠治欠新模式。

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广建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坚持把“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建设作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的有效载体,进一步压实施工企业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牵头负责,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和保障措施,常态化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日常安排各参建单位负责人轮流值班,随时协调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源头防欠和一站式化解欠薪问题的能力。

强化包联监督,保障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高效运行。为切实提升“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前端治欠效能,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由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包联,督促指导项目各参建单位做好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欠薪矛盾纠纷受理处置等工作,对因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不到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包单位履行直接责任不严格,导致欠薪问题多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发现存在欠薪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由工会组织提请同级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注重宣传引导,提升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影响力。加强信息公开,将各参建单位和相关部门包联项目责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以及农民工考勤和工资发放等信息,全部纳入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范围,依法保障农民工对工资发放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降低诉求反映门槛,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通过“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反映和解决工资权益诉求,进一步提升维权服务便捷性和时效性,打通农民工维权“最先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