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鼓励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
本报南京讯 (通讯员 苏仁轩)近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充分体现最新改革部署要求,为江苏高技能人才提供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技能评价机制等方面的新利好,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制,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职技融通”,积极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大力推动技能培训阵地建设,结合重点产业链建设,建立领导联系职业学校制度。按照数字化转型的要求,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国有企业应结合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技能评价机制将更为多元。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大力推广技能竞赛“一赛双证”制度。持续加大力度,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突出贡献,不断增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鼓励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企业还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决定对人才政策进行了详细优化,如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比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执行同等引才补助津贴政策;对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分别比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待遇。为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企业与高技能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此外,要按规定落实高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疗休养等政策。未来,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也将加大。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将提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各级褒扬激励推荐评选将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