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育留用全面发力 加快乡村人才振兴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人才支撑,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近年来,各地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转入全面推进阶段,加快乡村人才振兴更为迫切。但从目前情况看,乡村人才振兴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人才总量小。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小、密度低,且大部分为传统种养技术人才,熟悉村镇规划建设、农村经营管理等新业态、新领域的人才匮乏,单一生产型、技术型人才多,集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为一体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不足。

招才引智难。与城市相比,乡村市场发育不成熟、服务体系不健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欠缺,薪酬待遇、激励措施和服务保障缺乏比较优势。农业产业投入周期长、收益回报慢,且面临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给各类人才上山下乡、返乡创业带来“后顾之忧”。

培训资源少。乡村人才学习深造机会少,基层培训师资、资金、机构等资源短缺,培训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培训质量和效果难以提升。同时,当前农村群体多为老人、妇女和留守儿童,青壮年劳动力缺乏,“青黄不接、无人可育”的问题给高素质农民培养带来一定困难。

发展空间小。乡村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尚不健全,存在简单套用城市标准的情况,评价标准缺乏“因乡制宜、因人而异”,乡村人才难以“破土而出、茁壮成长”。大部分乡村仍以传统农业为主,现代农业发展缓慢,承载人才干事创业的农业产业园、科技园等平台较少,农村难以留人、农业难以留才的现象较为普遍。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对乡村人才振兴作出全面部署,为加快乡村人才振兴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围绕“引、育、留、用”等环节全面发力,切实加快乡村人才振兴。

多措并举“引”,持续扩大乡村人才总量。以项目引才为依托,结合乡村振兴需求,通过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积极引进人才,从源头上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效人才支撑。以乡情乡愁为纽带,通过实施“乡村人才回流计划”,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复员军人等本土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或担任村干部,打造既熟悉本土环境又具备带动能力的本土人才队伍。以“但求所用”为目标,坚持引才引智并重,努力拓宽乡村引才视野和人才来源,鼓励企业家、农技人员、退休专家等城市人才通过投资合作、承包经营、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贡献才智。以乡村产业链为载体,积极打造人才链,将人才引进与“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创新创业园等园区建设,配套完善人才引进和创新创业奖补政策,为乡村引才聚才搭建平台。

综合施策“育”,不断提升乡村人才素质。抓好青年人才培养,逐步扩大“陇原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覆盖面,每年选拔一批乡村青年人才到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研修学习,提高乡村青年人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抓好培训资源整合,积极整合农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机构等涉农教育培训资源,布点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实习实训基地,采取“半工半读、订单培养”的方式,开展乡村专技人才、高素质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等专项培训,提升乡村人才技术技能水平和发展带动能力。抓好劳务技能培训,围绕本地特色劳务群体和务工技能需求,通过定点委托培养、邀请专家授课、举办技能竞赛、开展线上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质量,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带动群众增加工资性收入。抓好产学研用合作,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投入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园、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联合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优化环境“留”,着力稳定乡村人才队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加强激励保障,提高乡村工作津补贴标准,在职务职级晋升方面向县乡干部倾斜,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县乡干部及时用起来,打造一支留得住、有活力的乡村振兴“领头雁”队伍。加强创业扶持,围绕现代农业、文旅产业、电商经济等业态,打造乡村创业孵化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扶持资金、创业辅导等服务,为更多“农创客”到乡村创业发展提供扶持。加强乡村建设,着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度,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乡村人才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乡村人才先进典型,在评先选优方面给予乡村人才倾斜照顾,努力营造尊重乡村人才、关心乡村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乡村人才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创新政策“用”,有效激发乡村人才活力。创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乡村人才评价机制,完善符合乡村人才实际的评价标准,采取与城市人才差别化的方式开展评价;优化乡村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职业资格认定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晋升职称、获取职业资格,有效激发乡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创新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县域专业人才,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和卫生人才“县管镇聘村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为乡村服务人才扎根乡村、专注工作提供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紧盯制约人才下乡返乡中的户籍、土地、宅基地、社保等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通城市人才资源下乡通道,推动各类人才、项目、资源下沉基层,增强乡村“造血”机能。创新金融政策,在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乡村振兴金融政策,研究设立乡村创业贷款和创新扶持基金,发挥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室作用,为乡村人才提供融资担保、贴息贷款等服务,提高乡村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服务”五大目标,迫切需要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坚持引、育、留、用全面发力,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使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