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坚持系统观念 推进人才赋能改革


2020年,济南市围绕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坚持“破障、拴心、赋能”并举,从落户、安居、就业创业等方面着手,集中力量打好人才制度系统改革攻坚战。2020年,全市新落户人口同比增长30%,城区人口超过500万,迈入特大城市行列。全市人才总量突破200万,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中,跃居全国第8、稳居全省第一。济南市人才制度系统改革案例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十佳案例”。

积极破除壁垒,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第1个、省会城市中第3个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确保想来就来。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实行以申报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的“零门槛”迁入政策。

坚持多方受益。高校在校生每落户济南1人,奖励高校300元“留才奖”;对企事业单位给予在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实习补贴、补助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

共享市民待遇。让每一名新落户市民都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2020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15所,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处。

保障后顾无忧。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规定各街镇、村居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保障转移落户人口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主动放活政策,全面保障人才安居

研究出台《关于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确保实现人才住房“应保尽保”,稳定各类人才安居预期。

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将人才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住房保障规划及年度建设和供应计划,逐步构建起“租售并举、租售补相结合”的人才住房保障新格局。

努力增加房源供给。通过集中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跨区域协作建设等7种筹集渠道,2020年筹集租赁型人才住房1万套,三年内达到10万套。

合理确定租售价格。租赁型人才住房3年为一个租期,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市场租金的60%。可售型人才住房售价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房售价的80%。

建立租售调节机制。适时划定部分房源,经批准后可进行人才住房的租售类型转换,人才在租赁期结束后买房的,前期租金可折算为房款。

突出融合发展,全面成就人才价值

研究制定《长清大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突出“五个融合”,打造沿黄科教高地。

推进“校地融合”。改善提升大学城与主城区交通联系,整合片区及各高校文化、旅游、设施等资源。校地联合开发建设产业孵化、产研融合、公共服务、商业配套等实体项目。

推进“校产融合”。校企联合争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区。鼓励校办企业、合作企业、校友企业在大学城建立研发基地、孵化基地。2020年10月举办的山东大学校友泉城行活动,签约25个意向项目,合同金额约700亿元。

推进“服务融合”。建立统一的后勤保障和安保服务集团,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公司化的运作模式,降低高校运行成本。

推进“校校融合”。推动各高校公共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服务设施阶梯式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创新平台与仪器设备实现共通互享。推动对接国际大学联盟,构建大学城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推进“政策融合”。省市共同组建驻济高校创新发展理事会,整合提升大学城管理机构,设立百亿级建设发展基金,组建专业运营企业,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等重大国家战略承载区的制度创新成果优先在长清大学城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