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十二条措施 规范线上培训 惩治培训乱象


本报昆明讯 (通讯员 滇仁轩)为规范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惩治线上培训乱象,切实提升培训质量,近日,云南省人社厅印发《云南省线上职业培训规范管理十二条措施》。

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线上培训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聚焦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等12个重点产业发展制定线上培训计划。与职业标准相符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全省年度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目录规定科学编制线上培训计划,同时鼓励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能力规范的要求,开发线上培训课程。与线下教学相结合,按照线上培训与线下实操课程紧密衔接的原则,参加线上培训的学员,线上理论培训课时完成后方可参加线下实操培训。并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等知识纳入培训范围,提高培训对象综合素质。

在监管方面,要求线上培训实施防挂机检测认证,线上学习培训实行“一人一号”,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账号仅可以在单台设备上完成登录学习,学员在学习视频时,随机启动在线人脸识别检测,保证培训真实性,对跨章节、视频拉动方式学习的账号进行监管提示。实施学习异常预警,对学员同一时间观看多个课程章节、挂课学习、疑似第三方外挂刷课程序检测等预警提示。实施线上信息比对,建立第三方学习平台学员详细学习记录与“技能云南”平台同步功能,实现“人防+技防”多重监管。

各级人社部门严格开班审查,对线上培训班级学员身份、教学课时、教学内容等进行重点审核,开展线上培训需与“技能云南平台”实现监管链接后,方可开展线上培训。定期数据核查,建立线上培训班级数据自检自查机制,定期采集分析线上培训数据,对线上平台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做到培训过程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并及时反馈学习记录异常的班次和学员。违纪违规必查,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通过作弊软件或代替参加培训等违规情形的班级,取消培训补贴,对违规资金予以全部追缴。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培训教师组织或代替学员刷课的,取消师资库入库资格。对组织刷课、挂课的培训机构纳入政府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