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好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人社力量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人社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创新引领年”为牵引,实施“党建引领提质工程”“就业扩容提质工程”“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政务服务创优提质工程”“风险防控筑堤提质工程”等工程,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培育打造人社工作品牌,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建设好“模范自治区”贡献人社力量。

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第一位工作,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工作责任制,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技能内蒙古行动”等五大行动,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0%左右。突出重点群体就业,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帮扶“131”举措,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外出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精准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特别是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19.6万人以上。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力度,创建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持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零工市场。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高质量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培训,强化培训后的就业指导和岗位信息对接,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优化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组织春、秋两季大型招聘会为引领的“2+N”系列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平稳运行。以保发放兜住底线,以强监管打牢基础,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一步规范清理待遇支付项目,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快制定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收统支政策,稳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工作。积极开展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牧区等专项活动,精准扩面,确保年底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33万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工作,重点排查矿山、交通运输、加工制造、危险化学品加工等行业工伤保险参保情况,推动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落实保费预核、待遇预发等制度,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发放。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加快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利用门诊就医、公交出行等数据实现更多“静默认证”“政策找人(企)”,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和场景。加快推进全区工伤联网结算系统建设和应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工伤医疗费直接结算。

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全力做好人才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工作。全面完成职称评审新条件修订工作。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落实好设站单位补助和博士后个人生活补贴等经费支持。组织实施自治区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专家、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加大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力度,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序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组织第二届全区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紧扣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重点领域项目,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落地。及时发布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依托区外人才飞地开展多种形式专项引才、育才活动。持续做好旗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培训等人事管理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政策,赋予事业单位更加灵活的分配自主权。

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稳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密切关注重点行业企业规模裁员风险,及时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的衔接,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改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落实好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激励等政策。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全力推动“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持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强化办案指导和监督,提升争议多元处理能力和按期结案能力。持续抓好根治欠薪,做好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起草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覆盖全区、贯穿全年的预防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夯实“双驻双查”工作基础,建设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加大欠薪线索核查处置力度,农牧民工兄弟的辛苦钱,一分一厘都不能拖欠。

深入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创优提质工程,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加快转变服务理念和思维方式,主动适应群众需求,优化服务供给,让人社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全面落实《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当好企业“店小二”,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人社服务。持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力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放权力”“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见效,巩固扩大“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成果。积极打造人社便民服务圈,推动更多人社服务进街道社区、进金融服务机构,强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服务。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流程优服务”和明察暗访、青年干部蹲点调研、练兵比武等活动,以更优的作风保障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深入实施人社风险防控筑堤提质工程,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守牢业务经办、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一排底线”。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牢牢把握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人社政策宣传和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紧盯巡视、审计反馈问题,紧盯工作成效不高、落实不及时等问题,深入查找短板和不足,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全力防范化解人社领域涉稳矛盾风险,坚决防止出现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翟瑛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