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与沪浙苏签订人社协作协议


本报银川讯 (通讯员 宁仁轩)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赴上海、浙江、江苏学习考察,与三地人社部门在人才发展、技工教育等方面签订协作协议,携手推动东西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人才发展方面,加强中青年人才学习培训、博士后交流合作、继续教育资源共享、柔性引才引智服务和院士专家疗养服务,搭建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在技工教育方面,支持双方技工院校按照“学校共建、专业共设、课程共享、师资共培、项目共做、人才共育、就业共促”的合作原则,加强技能人才跨区域联合培养,建立一体化师资合作培养和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机制。在人力资源方面,探索共建人力资源产业园,共享人力资源信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共同发展。在劳务协作方面,支持转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在对方省区就业创业,享受同城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社会保障方面,推进社保经办服务跨地区办理。推动共享共用数据,建立跨地区基金要情联查、社保案件联办制度在劳动关系方面,建立联合打击欠薪违法行为长效协作机制,依法受理和办理涉及对方务工人员发送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人社系统内部深化合作方面,建立双方互帮互学互观互培机制,互派人员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建立两地信息化建设协同机制,实现双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宁夏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技能宁夏”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新培养高技能人才60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