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市 出台18条人才激励政策


核心提要

●对全职新引进的第一至六类人才,分别累计发放72万元至2.7万元不等的三年生活津贴

●支持人才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最高给予个人500万元、团队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

●新增金融服务,对小微企业提供100万元免担保贷款,对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万元和600万元的贷款

本报上饶讯 (通讯员 胡振枭 章剑杰)近日,江西上饶市集成出台《上饶市人才激励政策十八条(修订)》及其配套实施文件,从“落地”“培养”“平台”和“留用”等四个方面制定了18条激励举措,实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政策支撑闭环,打造历年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上饶人才政策3.0版本。

升级人才落地激励。对全职新引进的第一至六类人才,分别累计发放72万元至2.7万元不等的三年生活津贴,对第一类人才,额外提供三年总计15万元的工作用车、工作助手等经费补助。给予人才购房安居支持,第一至六类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对未在饶购房人才,前三年提供每月4000元—6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或者享受3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的政策待遇。延续上饶特色用才单位引才奖励政策,对全职引进第一至四类人才的用人单位,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补贴。此外,政策还对人才税收优惠和工资待遇进行了保障。

加强人才培养激励。鼓励人才自主培养提升,对新取得正高、副高和中级专业技术或技能资格的人才,分别给予3000、2000、1000元的补贴;实施集中培养计划,最高支持用人单位5万元。鼓励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按照1∶1给予配套,最高奖励50万元。支持人才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最高给予个人500万元、团队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特别突出、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或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机制确定支持政策。

强化人才平台激励。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重要人才研发平台按照50万元标准给予扶持;获批省级重要人才研发平台按照省财政奖补额度1∶1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资金;对院士工作站,最高给予80万元科研资助。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对聚才用才示范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与高等院校合作建设了大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开展联合培养人才的,择优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奖励。

实施人才留用激励。职称评审享受绿色通道,人才配偶工作将得到妥善安排,提供人才子女就学和社会医疗保障服务。新增金融服务,对小微企业提供100万元免担保贷款,对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万元和600万元的贷款。人才出行旅游更加高效便捷,第四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高铁站、机场出行绿色通道,享受国营A级以上旅游景点免门票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请3个月以内租房补贴或入住人才公寓,享受健康体检、税收优惠、成果奖励、出行和旅游服务等激励政策。经认定的自主培养人才,第一至三类人才参照全职引进人才享受除生活津贴外所有激励政策,第四类人才享受人才留用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