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放权赋能 激发医疗人才发展活力

2023-02-02 10:58 来源:赣州市人社局

赣州市人社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医疗卫生领域放权赋能,把人才引进、晋升、薪酬等最大限度放权至市直公立医院,扩大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赋予引才“选用权”。扩大市直公立医院引才选人的自主权,让用才主体唱“主角”。出台了《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方案一次备案、全年有效,在政策范围内,市直公立医院自行设定招聘选用条件,自行发布招聘公告,自主选择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来招聘。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是急需短缺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引进;对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直接签约的方式引进。

赋予育才“评价权”。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培养高层次人才。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市将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市人民医院、市妇保院。由市人民医院、市妇保院实行自主评审,自主制定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评审方案报省职称办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职称评审,有效激发了医疗人才的干事创业热情。自主评审工作开展以来,市人民医院26人获评正高职称、112人获评副高职称,市妇幼保健院6人获评正高职称、43人获评副高职称。

赋予留才“激励权”。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赋予公立医院薪酬分配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优化薪酬分配方式,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的补贴(人才特殊津贴、安家费等)不纳入医院工资总额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疫情防控任务重的医务(医护)人员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尹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