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乌鲁木齐讯 (通讯员 新仁轩)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5个部分18项措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实行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依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鼓励支持各地围绕中心城市和人口聚集城市建设一批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评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照每年15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连续3年给予运营补贴。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计划。每两年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等级评价活动,遴选认定一批符合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营收连续3年增长等条件的“骨干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计划。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数量,每两年对引才成效明显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办创办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被认定为“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的,按规定给予每个劳务品牌30万元资金支持。
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新建设求职招聘网站,线上招聘服务能力强、影响辐射力大、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资助。
开展服务对外开放发展行动。鼓励各地利用对口援疆工作机制,通过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方式,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技术和管理模式。对在区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区内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