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增进民生福祉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幸福的基本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论述,为人社工作“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和领悟人民至上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人民至上的理念铸入自己的灵魂、融入自己的血液,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己任,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岗位供给提质扩容。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协同联动,探索实施与企业稳岗扩岗相挂钩的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丰富就业优先政策工具箱,推动制造业和建筑业高质量就业,增加服务业就业容量,拓展现代农业就业空间,打造数字经济就业增长点。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就业良性互动,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确保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实施技能提升工程,推动就业能力优化升级。增加人力资本要素投入,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和高水平专业群,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就业的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发挥好行业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等,大规模多层次精准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探索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资源向高校等机构开放共享,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到2027年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重超过36%。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推动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立交桥”,促进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遴选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让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力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浓厚氛围。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推动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深入实施“扩中提低行动”,鼓励勤劳致富,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改革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稳步开展新就业形态领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坚持增加知识价值导向,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适应高校、科研院所高质量发展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加强劳动关系治理,推动权益保障有力有效。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和谐同行”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大力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从源头上夯实劳动关系和谐基础。依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线”应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着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迭代“安薪在线”数字化治理平台,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让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制度,加快实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实现应保尽保,维护劳动者社保权益。

深化创业集成改革,推动创业活力竞相迸发。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投入创新创业活动中,每年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100万人,鼓励高校、科研院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创业。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支持方向的创业引导基金,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每年扶持创业3万人以上,力争到2025年市场主体超过1000万户。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进一步完善“浙里好创业”应用,做精做强“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宣传品牌,持续健全全链条、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打造最优创业生态。

强化数字赋能加力,推动就业服务精准高效。深化就业领域数字化改革,建设“人力社保大脑”,开发“就业创业综合应用”,完善服务端、治理端全链条闭环就业治理格局。迭代升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实名制精准帮扶和就业援助,确保新认定有就业意愿的困难人员3个月内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东西部协作机制,巩固深化省际劳务合作,稳定和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在浙就业,确保在浙省外劳动力规模保持在2200万人,中西部省份脱贫人口在浙就业不少于225万人,切实扛起经济大省就业大省的责任担当,为全国就业大局贡献浙江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新征程上,我们将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努力创造出更多更实的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浙江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吴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