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就业促进新时代首都发展


党的二十大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对就业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并从健全服务帮扶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北京正处在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新阶段,朝着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奋勇前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基础保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首善标准,坚持就业优先,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兜住就业底线,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支撑和保障。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同时高质量充分就业也能够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努力形成首都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跟进经济发展开发更多优质就业岗位。稳增长首要是为了稳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围绕巩固完善我市高精尖产业格局、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追踪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聚力财政、金融、产业等宏观政策支持就业,在稳增长、促发展中创造更多高“含金量”就业岗位。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市场主体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保市场主体也是为了稳就业保民生。落实落细稳经济各项措施和稳就业30条举措,重点对接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平台企业和“3个100”重点工程,用好“服务包”“服务管家”制度,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用工指导和纾危解困等一站式服务,深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稳定扩大市场主体用人需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数字经济浪潮下,灵活就业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就业新选择。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健全集创业担保贷款、培训指导及孵化服务等为一体的创业服务链条,强化灵活就业供需对接服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开发疫情防控、网络直播、社区生活服务等岗位,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

聚焦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着力提高就业质量

当前,我市劳动力素质还难以有效满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亟需在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上下更大功夫。强化人才自主培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对标对表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的使命任务,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结合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等文件精神,实施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登攀”计划,依托首都重大科创平台、高等院校、高水平实训基地丰富的优势,加快完善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和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人才评价激励,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打造适应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为提高就业质量奠定基础。优化供需对接匹配。聚焦优化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加快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动态更新“两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及职业资格考试目录,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业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畅通劳动力、人才流动通道,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

坚守共同富裕方向,着力增加就业收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劳动者获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基本途径。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把就业作为促进居民增收的主渠道,通过鼓励勤劳致富,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要坚持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村劳动力等为重点,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让他们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源源不断跨入中等收入行列。着力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立足部门职责,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入手,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实现“劳有厚得”。着力发挥社会保障再分配功能。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加大社保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通过互助共济、分散风险,平衡不同利益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兜住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底线,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树牢公平正义理念,着力促进就业公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多次强调“公平”,指出要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这是“平等就业”和“就业歧视”第一次出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就业公平的重视。我们要把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作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努力促进就业公平,营造公平竞争、合理有序的就业环境。在更新就业观念上聚力。强化职业指导和就业帮扶,引导劳动者树立职业平等的观念和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使职业平等、劳动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加强就业市场监管上用力。结合特大型城市治理要求,发挥北京作为首都都市圈核心的优势,完善就业政策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促进劳动者就业机会公平,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发力。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访等多元矛盾纠纷调处作用,畅通12333等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大欠薪隐患及时排查和联动处置力度,确保欠薪线索案件及时动态清零,牢牢守住“劳有所得”底线。(北京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