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电子化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 鲁仁轩)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电子化人事考试考务管理水平,近日,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电子化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办法(试行)》,明确了电子化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方式、建设流程、退出机制等,对考点环境、主要岗位人员职责、功能用房、计算机配置和考点制度建设作出了要求。

《办法》规定,电子化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采取合作共建方式组织实施,设区市人社部门根据本地区机位资源分布情况和历年电子化考试组织实施情况,主动与有关单位沟通,达成合作意向。设区市人社部门组织有关力量,对考点进行考察,形成验收报告,报省人社厅备案。省人社厅对考点验收情况进行备案审查,对同意备案的考点统一授“山东省电子化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牌子,对不同意备案的考点反馈整改意见。

《办法》明确,对发生严重考试安全事故的考点,各市要及时向省人社厅报告。省人社厅将按规定对考点作出取消或暂留电子化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资格的决定。

据了解,12月底前,各市将验收备案一批省级电子化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随着该项工作的持续推进,全省电子化人事考试考场管控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公平规范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