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 鲁仁轩)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强各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管理、培育,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更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创新管理方式,坚持以放促活,将全国性和省、市三级社评组织日常管理全部交给各市人社部门,纳入各市技能人才统计口径。注重规范管理,加强评价统筹规划,细化遴选、评估参考标准。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将地方经济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和新职业作为重点征集对象,明确评价主体工作地域范围,以及省级社评组织在多市申报开展评价的基本程序,维护合理的评价市场环境。

加强评价主体培育,为社评组织搭建全方位发展的平台路径。开辟上升途径,工作表现优秀的市级社评组织,按程序评估后可上升为省级社评组织。打破等级限制,符合条件的评价主体可对相关职业开展全等级评价。扩展评价范围,符合条件的社评组织开展评价1年后,可申请增加评价职业(工种)。

坚持质量是评价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强化社评组织“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主体责任。强化题库基础作用,申报社评组织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的规范题库。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各社评组织每三年至少评估一次,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评估为不合格的,退出社评组织目录。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发布征集公告,面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社评组织,加强对社评组织评价工作质量督导,以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评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