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施市级统筹管理。自此,北京市社会保险制度全险种市级管理实现全面统一。市区两级管理职责更加明晰,基金安全性和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了制度的可持续和良性发展。
2020年12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全新升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三个通办”。
全市通办
实现对参保登记、个人信息变更、待遇申领与发放等业务具体经办的全市统一。参保人在就近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即可办理,无须再到户籍所在地;统一待遇发放时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福利养老金由原来每月15日和20日分别发放,统一为每月15日发放到位;增加了发放频次,注销登记和转出的一次性待遇支付由原来的次月发放改为当月发放;发放待遇的银行范围从原来的3家增至16家,基本覆盖了现有银行机构,公众可就近选择相应网点。
全网通办
实现“线下+网厅+手机APP”的全途径、全网通办。除了线下办理网点,人社部门全新拓宽线上办理渠道,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或者“北京人社”APP办理相关业务。相应的办理进度及结果,参保人不仅能自己随心查,社保中心也将对参保登记、个人信息变更等业务,主动在网上展示相应办理进度。同时,通过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的“三减”,大大缩减手续材料,参保人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其中数据共享的部分业务能够实时信息比对并办结,增效减负尤为显著。
全月通办
业务申报日期一改原来的时间限制,全面放宽办理时限至全月。实现业务申报日期不受工作日影响,全月均可办理。
本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全新升级,主要体现为经办方式和渠道的拓宽,办事更加便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原有的领取资格、发放标准、涉及范围等不受影响。全面升级的经办服务不仅增加了数据共享、告知承诺制和主动服务,还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转移接续、服刑人员待遇核定、残疾人补贴等业务进行了全面优化。特别是在为困难人员提供的“应保尽保”服务中,针对残疾、高龄、重病等行动不便群体,开展上门宣讲政策、测算待遇、核验材料等个性化服务,保障困难人员不出家门就能及时、足额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