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国家标准委、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那么,《计划》围绕建立标准化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机制有哪些举措呢?
《计划》在“(二)建立标准化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机制”中提出:完善标准化相关职业分类体系和职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指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依托国家认定的标准化领域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和水平评价,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在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开展职称评审过程中,将标准制定等作为评价指标,更好促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结合行业和领域特点,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标准化人才培养。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积极推荐标准化人才参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评选表彰,推动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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